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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背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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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栏目只用于科技厅和公众之间的交流,视情况,将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回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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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凡致信本栏目者,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上述各项条款。
七、提交信件成功后,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,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您可在《厅长信箱》 点击[信件反馈]查看。
八、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;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。对一些简单的问题,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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